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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(筹)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法律资料网 时间:2024-07-08 15:04:05  浏览:8726   来源:法律资料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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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(筹)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
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

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(筹)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

1997年10月5日    证监发字[1997]462号

深圳证券交易所:

  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(筹)采用“上网定价”方式发行股票的发行方

案已经我会证监发字[1997]461号文批准,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[1997]169

号和423号文的有关要求,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。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

号,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要认真查实,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。申

购冻结资金的利息,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(3天)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,其余部

分存入交易所设置的专户。发行申购后1个工作日内,请你所将发行情况反馈表

传真至我会发行部;7个工作日内,请将发行申购、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明细的

磁盘报至我会。未按时上报有关发行资料的发行公司,不予安排上市。

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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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“广告涉及他人名义”问题的答复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
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“广告涉及他人名义”问题的答复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



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:
你局《关于应如何认定“广告涉及他人名义”的请示》[豫工商字(1994)第239号]收悉。经研究,答复如下:
我局工商广字[1993]第214号文件颁布的《广告审查标准》(试行),只适用于经我局批复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。
其他地区认定广告使用他人名义问题,仍适用我局工商广字[1989]第345号和工商广字[1992]第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。
自1995年2月1日起,各地均应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七条、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,认定此类问题。



1994年12月31日

关于解除禁止从美国新城疫疫区输入禽类和禽类产品的规定

农业部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

               (第19号)

 

  《关于解除禁止从美国新城疫疫区输入禽类和禽类产品的规定》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长 刘 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九九七年四月四日

     关于解除禁止从美国新城疫疫区输入禽类和禽类产品的规定

 

  鉴于1996年9月27日美国扑灭了在奥克拉荷马州和密苏里州发生的最后一例新城

疫后,至今再未发生新的新城疫病例,我部确认恢复美国的奥克拉荷马州和密苏里州为无新城疫地区。自即日起废除1996年12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

十一号《禁止从美国新城疫疫区输入禽类和禽类产品的规定》。